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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》解读说明

来源:国家卫健委网站 作者: 发布日期:2018-07-12 点击:

 

一、背景情况 
  护理工作对推进健康中国建设、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具有重要意义。2017年,我国注册护士总数超过380万人,每千人口护士数2.74,医护比为1:1.11。到2020年,注册护士总数将达到445万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,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,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。要推进医养结合,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。护理工作服务于人的生老病死全过程,在患者疾病急性期、慢性期以及临终关怀期的各个阶段发挥重要作用。加快推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,增加护理服务供给,有利于精准对接新时代人民群众多样化、差异化的健康需求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,进一步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,助力健康中国建设,我委联合发改委、教育部、民政部、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起草了《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 
  二、制定过程 
  一是开展调查研究。对部分省护理工作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,并对新时代护理服务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进行了分析。在此基础上,研究起草了《指导意见》。二是组织研究讨论。组织卫生健康行政管理、卫生经济管理、医院管理及护理管理等专家进行了研究讨论。三是广泛征求意见。征求了全国各省(区、市)卫生健康行政部门、行业学会、相关委直属单位的意见。分别两次征求了发改委、教育部、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意见,并就相关内容达成一致。 
  三、主要内容 
  《指导意见》分为7部分:第一部分,总体要求。明确了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、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。第二部分,建立优质高效的护理服务体系。要完善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和健全健康养老服务网络。第三部分,加强护理从业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。要积极推进院校护理人才培养,开展临床护士在岗培训,加强护士队伍建设,加快辅助型护理人员培养培训,加强护理员规范管理。第四部分,创新护理服务模式。持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,逐步推进延续性护理服务,大力发展社区和居家护理服务。第五部分,加强护理学科和中医护理能力建设。加强护理质量安全管理,提升中医护理服务水平。第六部分,政策措施。合理调整护理服务价格,充分调动广大护士积极性,完善护理员培训和就业政策,加强护理信息化建设,鼓励发展商业护理保险,大力发展护理产业。第七部分,组织实施。加强组织领导,强化分工协作,鼓励创新试点,加强舆论宣传。